移民算居民吗?
首先,居民与公民的概念是不同的国家法律体系中才会出现,而移民一般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但凡谈到移民,必然要提到移民的居留身份或者叫移民签证。由于中国的户籍制度管理很严格,一般只有本地人才会有本地的身份证,而外地人就会得到一张居住证。而在国外也一样如此,一个外国人要想得到当地的“身份证”,就需要申请该国的居留签证。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申请的居留签证都能得到成功的批准。对于移民申请者来说,能否获得签证直接决定着你是否拥有当地居民的合法身份; 对于非移民类型的签证来说,一般情况下只是赋予申请人以短期在境外停留的权利,而不能取得长期在该国居住的资格 这类签证的持有者不能与当地人一样享受国民待遇,更不能像国民那样享受移民权。
但有一种情况除外——申请人获得某个国家的绿卡之后,即使其持有的是非移民类型签证,也可以按照绿卡持有者的待遇来对待。比如申请人先拿到的非移民类型的签证,后来获得了美国的永久居留权(俗称“绿卡”),那么就可以按照美国法律的规定,享有与美国公民同样的权利义务。
我国现行有关统计法规对常住人口的解释为:常住人口是指居住在本地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人口,包括已落户和没有落户的外地人口、不包括探亲访友等短期停留在本地的外地人口。可见,在人口统计中,人口的居住时间长短而不是户口是决定常住人口的依据。因此,有这样两个概念:一个是“人户一致”的人口,即在户口所在地居住的人口;另一个是“人户分离”的人口,即离开户口登记地到其他地方居住而户口未迁入的人口。“人户分离” 中在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为“流动人口”,不满一年的为“暂住人口”。
在人口普查中,统计部门坚持“现住地”(即居住地)登记原则,既登记本地人口,也登记外来人口。为了准确地查清人口,普查要求调查员按普查小区逐门逐户逐人进行询问、调查,因此能准确地区分普查小区内各种类型人口,并将普查标准时点不在户口登记地而居住在普查小区的人口作为“人户分离”人口分别计入普查的常住人口或流动人口,再从中划分出不同性质的人口。可见,移民是包括在人口普查的统计口径之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