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另纸签证?
1.减少签证审批人员的工作量,节省人力物力 比如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申请前往泰国旅游需要办理入境手续,由于两国间没有签订互免协议,所以按照相关规定,其必须取得泰国的签证才能启程。然而到了泰国机场之后,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又往往能顺利取得落地签待遇(对于这类“先签后审”的签证类型,各国一般会有比较宽松的操作标准);同理,台湾地区人士申请日本签证也同样如此。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签证政策其实已经默认了香港/台湾特区的存在——在这些地区,无论是以政府还是企业甚至是私人的名义设立的机构都可以不进行注册登记或者只注册不经营,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去给这些地区的人员发放工作许可证或学习许可了。
2.为缔约国之间的相互认可机制提供法律基础 在现实当中,一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在另一国人权委员会的报告指出,《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中关于“强制失踪”的定义模糊不清且缺乏可操作性,并呼吁制定新的更加清晰的定义。还有报告认为“集体失踪”问题也十分值得关注。许多国家都在通过国内的立法措施来预防本国公民或国民遭遇他国发生的“强制失踪”或者“集体失踪”事件,同时也加强对本国外籍人口的管理力度。
此外还有报告显示,一些国家虽然国内战乱频发、局势动荡,但对外却能够签订双边协议,保证本国外籍公民受到他国领事保护。有的国家甚至为了促进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而专门出台了投资移民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