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身份证用什么名字?
这问题似乎有点伪,因为身份证上的姓名一栏,本来就应该填写申报人(申请者)的姓名,即申报人在户口本上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公安机关按身份证号编制规则为申请者编制的号码。 那么为什么要在这里讨论“用名”的问题呢?难道不是应该直接改户口本上的姓名吗? 其实这里的“用名”特指申请身份证时所填写的姓名,而非户口本上的姓名。因为申请身份证时需要提供个人资料,而个人资料中就有“姓名”这一项。这里的“用名”就是指在申请身份证时所提交的“姓名”。
既然叫作“用名”,那当然可以“用”也可以“不用”——也就是可以选择性使用——即根据需要选择使用。所以,对于已经落户的移民来说,完全可以继续使用原来在中国的姓名,也可以在使用原姓名的基础上加注一个英文姓名作为“别名”;而对于一些还没有落户的移民者来说,则最好还是使用原姓名办理入境手续并随之下户口迁移证以落户,这样才能保证以后的身份证申请顺利获取。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根据中国户籍管理的相关法规规定,公民的姓名变更只有一次机会,如果变更失败,将会被保持终生。也就是说,第一次申办居民身份证的时候所提供的姓名将是该公民一生的唯一法定姓名了(除非更名),所以建议大家在填表的时候仔细斟酌再落笔,不要给自己以后留下任何后悔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