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婚姻移民怎么办理?
1.通过律师申请I-130,I-485,以及孩子的I-485; 2.在境内申请转身份(孩子未满21岁且未婚); 3.在美国政府指定报纸上刊登离婚公告; 4.离婚后的9个月之内,向移民局递交I-751表,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5.在递交了I-751表的90天内,移民局会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6.如果被批准,则换发新卡,婚姻关系正式生效; 如果被拒签,则原护照上的美国签证自动失效,申请人必须离境或重新申请签证。 美国公民申请配偶移民的条件 1、结婚并定居美国的公民申请其来自海外的配偶及子女入境。
2、没有结婚,但居住在美国的公民申请其来自海外的未婚妻/夫及其未成年子女入境。 以上两类配偶移民申请的共同特点是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须先取得回美证(Advance Parole)。
公民的未婚妻/夫还须通过NVC(国家签证中心)进行移民签证的申请,而公民的已婚妻/夫可直接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并获得绿卡。 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与美国公民必须是合法夫妻。
2、年龄满18周岁。
3、双方承诺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起居住。
4、无犯罪记录并且身体健康。
5、语言能力达基本标准(例如:能够流利地使用英语进行交流和书写)。 注意:申请人如曾经因为人身伤害而被判有罪或者曾被羁押,不论多久,都属于不良记录,会对移民申请造成极大影响,应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