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过癌症还能移民吗?
这位朋友,你好! 曾经罹患过重大疾病或者做过重大手术,在申请美国移民的时候确实需要提供完整的病史资料。
但并不意味着有既往病史就不能通过签证或者移民签证的申请;亦不会表明有过病史就一定无法获得签证或移民局批准。 很多疾病通过合理的安排是可以顺利移民的,并且成功率几乎100%。例如: 乳腺癌、肺癌、肝癌、胃癌、食道癌、结直肠癌、胰腺癌等晚期恶性肿瘤经过系统治疗5年以上不复发,一般都可以视为临床治愈。这样的病人可以通过健康体检,提供未复发的记录和证明,成功移民。 同样,一些曾患过肿瘤的病人通过手术切除病灶,病理检验证实为良性,也可以重新获得健康,顺利出国移民。 当然,对于部分较严重的病史,如尿毒症,慢性肝衰竭等则需要结合受雇情况来评估移民风险。 对于曾患有血液病(如白血病)或其他重度贫血症的病人,如果已经治愈超过一年且身体机能状态良好,通常可以成功移民。 而对于部分非恶性病变,只要合理规划,及早治疗,完全有可能康复并移民。 是否享有国际旅行权,能否顺利移民,最终取决于病例的细节描述和治疗结果。
曾经患病不等于不能出国,也不是说一定会被拒绝移民。只是会因患过的疾病而有不同的申请材料和被审查的重点。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曾经患有疾病,在咨询律师前最好先准备好所有的病历等资料,再向专业顾问进行咨询。
恶性肿瘤包括何杰金氏病、非何杰金氏病、滋养细胞肿瘤及其他淋巴和网状系统肿瘤;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呼吸系统肿瘤;胃肠道肿瘤;泌尿生殖系统肿瘤;乳腺、内分泌系统肿瘤;女性生殖系统肿瘤;眼恶性肿瘤;软组织肿瘤和骨肿瘤、皮肤附件肿瘤和原发部位不明肿瘤等,只要曾经患这些疾病的的人都很难获得海外移民。
恶性肿瘤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疾病之一,也是人们最害怕患的疾病。癌症之所以可怕,并非因其本身的严重危害性,而是其潜在的转移及复发的危险时时威胁着患者的生命。而癌症是彻底治愈还是基本治愈,都是有医学说法的。所谓彻底治愈便是经过一定时期的临床观察,认为该肿瘤不会再引起临床症状者;而基本治愈则是肿瘤复发率低于此肿瘤自然复发病率者。因此,按照医学的说法,那些治愈后的恶性肿瘤患者到国外移民理应是可行的,应该能够获得目标国的入境签证。
实际上,为了严格把关,移民审核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曾就治医院的病历档案或者要求就治医院提供病历和治疗结果的证明,有的甚至要到曾就治医院去进行调查核实。而大多数医院按我国的档案管理规定,提供的只是疾病诊断证明,难以提供病历档案。因此一些治愈了的恶性肿瘤患者,被要求到国外先做一次全面的检查,证明未有复发和转移的迹象,并提供相关的体检报告后,才获准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