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日本永驻?
题主是留学签证,毕业之后留在日本工作。因为工作的关系,公司的领导让我把妻子和孩子也办理过来。我咨询了一下中介,说我的情况可以办家族滞在,也可以办永住。但是这两种的办理方法不一样。 什么是家族滞在?
1、申请人必须是已婚并有孩子(未成年人);
2、在日本有稳定的住所和工作;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不在日本境内;
4、申请人在日本的居留原因必须是“就劳”或“就学”。 “就劳”是指申请人以劳务身份被派往日本企业工作或者作为股东投资设立公司后居住在日本。“就学”是指申请人在日就读专校生(留学生)。但申请“就学”需要提供学校的入学通知和学费缴纳证明。而申请“就劳”则不需要这些材料。
由于我是以技能签证入境日本的,所以符合“就劳”的申请要求。因此我就按照“就劳”的方法开始准备申请材料。 在准备申请材料的过程中,我发现有个材料需要注意一下——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需要加盖派出所公章。
我咨询了一下中介,他说这个需要看使馆的要求,因为有些使馆对此没有要求。不过最好还是提前准备好,以防万一。 什么是永住? 永住是在海外长期定居的日本人的永久居留许可证。获得永住资格后即可在日本国内任意居住并进行各种职业活动。同时申请人及其家人享受与日本国民同等的待遇。
1、申请人为拥有日本国籍或是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日本人;
2、申请人必须居住在海外;
3、申请人不得为政治目的或其它非法目的而入国;
4、申请人的身份为外国人时,无违反当地刑法等刑事犯罪记录且经营或准备从事合法经营。
相对于家族滞在来说,永住的申请条件相对较严。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对申请人在日本以外的地方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 持有有效护照;
② 有能力支付在日本期间的生活费用;
③ 拥有足够资金,担保能在日本独立生活;
④ 拥有能够稳定居住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