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RV算居民么?
在近期的移民局审理过程中,有越来越多的申请人被要求补充材料以支持其新西兰永久居民申请。在这些申请人的申请资料里,他们要么是在新西兰出生,要么长久居住在国外,但是因为一次偶然机会,来到新西兰游玩并且顺便停留了一段时间,就被移民局要求成为永居居民。对此,他们并不是特别了解,因为按照常规的想法,永久居民应该是新西兰本地人,而那些生活在国外的人,想要成为新西兰居民,都应该通过以移民为目的的签证方式。
对此,专家对新西兰永久居民的性质和申请要求做如下解释:
1、永久居民与公民的区别
新西兰公民是指在正规意义上,拥有新西兰国籍的人。而永久居民,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在该国永久性居住,但不是该国籍的国家公民。拥有新西兰永久居民签证,可以享有与该国公民相同的生活、教育等社会待遇,但无权投票或参与政府事务。永久居民必须在一定时间内,继续满足移民局规定的居住要求,才具有永久居民身份。如身份中断,连续超过两年半(海外)或一年(新西兰境内),可能会丧失居民身份。
2、准永居与永居的区别
在“惠灵顿宣言”之后,新西兰移民局于2010年11月25日正式实施多项签证制度改革。其中,5年期的居民签证成为新的“永久居民签证”(Permanent Resident Class VR)。此前已持有五年居民签证的申请人,其原有居民签证将自动转换为永久居民签证。而新的签证将发给居住在新西兰境外的申请人。从2010年11月25日起,5年居民签证的发放对象将限于满足特定条件的新西兰国家利益类申请人,包括:新西兰政府邀请的技术人才;跨国公司高管;英国、美国、加拿大、新西兰四国CPTAS协议国政府邀请的杰出人才;太平洋岛国联盟成员国的公民,来到新西兰居住、旅游或执行公务。
原有的居民签证将更改为“临时居民签证”(Temporary Resident Class),有效期为5年,适合居住在新西兰境外,想要前来新西兰短期居住的生活非技术类申请人,包括:配偶或成年子女前往追随新居民(PVR)的新西兰公民或永久居民;家庭成员(PVR)前来新西兰团聚;持学生签证的新西兰公民或永久居民,前来新西兰进行短期探亲;来新参加庆祝宴席活动;医疗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