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可以开除研究生吗?
这个题目其实有点不对,因为不存在“开”除研究生的问题。 教育部的官方文件里提到的开除学籍是指撤销学籍,把学生退回去,这通常是因为学生触犯国家法律、校纪校规等到严重犯罪或者重大过失才做出的决定。这种决定是终止教育的意思,与公务员辞退类似。 当然,被退学(开除学籍)也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行政处罚,因此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定条件并履行一定的程序。这里就不详细介绍退学的流程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我之前的解答。简单说就是学校发出通知,通报处罚事由和处分结果,给学生一个申辩的机会,确认无误后报给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这个过程还是比较严肃和复杂的,并不是校长或领导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
这里要提到的是,虽然本科和硕士阶段有退学的规定,但到了博士阶段,由于《高等教育法》和有关规定没有进一步明确,所以操作起来就比较模糊。很多学校会沿用硕士阶段的办法,但也有部分学校会采用本科阶段的做法。 我个人认为,在现有制度下,学校有没有权利直接让博士退学呢?答案是否定的!至少在现行规章制度下,除了那些受到刑事追究或者违反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外,其他情形的学校都是没有权力直接让博士退学的。
也许有朋友会说,看到网上某些学校的通报,某某研究生因抄袭等行为被开除等。在这里我要说明一点,这些朋友看到的新闻标题可能确实提到了“开除”等字样,但在具体内容里面,绝大多数的学校都使用了“退学处理”“撤销学籍”等表述。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和规定,只有本科生和硕士生才能被“开除”。而博士生即使再严重,也只能被“退学处理”或者“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