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签证丢了能回国吗?
如果您的护照已经到期,您需要先向移民局申请新护照,然后才能离境入境。 一般来说,当您的旧护照即将过期或已过期时,您应立即到当地的移民与国籍部(MNA)或警察局(PBA)办理换发手续以获得新护照,并确保持有新旧护照以配合出入境事宜。如果您在新老护照同时有效期间内出境但未于入境地领取新护照便直接回台的话,将有可能被拒绝入境,而一旦您被发现没有持有有效的旅行证件,则可能遭扣留于边境管制站或遣返至原出国地点。因此建议您务必在新老护照同时有效期间内尽早申办换发手续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状况。至于新旧护照的有效期应至少保留6个月,但以旧护照到期后6个月内为新护照签发日期为宜!
1.在您收到护照换发通知前,您必须先取得“护照通知书”(NTA),才可开始向移民局提出护照换发申请书。目前台湾民众可上网免费索取“电子护照申请书表格”、传真索取(02-27364285)或亲自去当地移民局的分处索取“纸质护照申请书表格";请注意所索取的申请表格必须注明要换发的护照号码,以及附上照片四张及护照费新台币300元整。
2.填妥的护照申请书须连同您的旧护照原件一并送至移民局的受理单位以便做后续处理。一般情况下,移民局受理护照申请后约需三周时间便可发出“护照通知书”,申请人也可上网查询自己申请的进度。
3.您拿到“护照通知书”后再于三个工作日内前往位于台北市广州街二段的移民署总管理处领回自己的旧护照即可。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现今的电子护照上都设有芯片,故只能将原本的旧护照交给移民署销毁处理而不能作为一般证件来使用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