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如何领取移民?
一、关于企业年金 1.1定义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参加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保障计划;是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资金,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以投资的方式管理运作,为职工提供退休金的制度安排。
二者的区别在于:企业年金是雇主和雇员双方共同出资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而社保是政府强制用人单位和员工缴纳的公共养老金计划。 2.2特点 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推行,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 可选择性——劳动者可以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是否加入以及加入何种企业年金计划。 互助共济性——企业年金具有保险的互助性质,实行完全积累,个人和单位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并实现积累与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关于移民问题 我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并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护照、身份证等证件的更换手续,以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书为准。
三、关于企业年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4.1一般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可按规定领取企业年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完退休手续; 符合养老保险条款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含5年)以上。 注意:对于特殊工种,法定退休年龄会早于普通退休年龄,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4.2特殊情况 在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申请提前领取企业年金: 出国定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本市户籍农民工,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周岁并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3特殊情形 对于提前退休(含特殊工种退休和病退)人员其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企业应支付其企业年金,其中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企业按照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计算的缴费部分均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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