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护照要交什么材料?
申请换发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一)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的申请材料;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的,还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由监护人亲自签字确认监护关系。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遗失补发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护照。
现役军人(含海军军人)申请护照的,按管理权限提交有关材料到所属部队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 驻外地军队的军人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可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书,提供经批准的外派劳务人员名册并注明外派事项、人数、地点和时间等,同时提供外省(区、市)公安机关签发的申请人6个月内无犯罪记录证明。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有效申请证件后,经审核无误后录入计算机,制作受理回执。受理回执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的标志,申领人须凭回执单前往取证窗口领取证件。
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领取的,可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多不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