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自由市有哪些?
16个可以自由支配财政收入和内政的州(即拥有“自主权”)中,有7个是城市州,即巴登-符腾堡,北威州,黑森,莱茵兰-普法尔茨,汉堡,不伦瑞克和城市自由州慕尼黑。这七邦市拥有自己的州徽,州歌和州政府大楼。
2. 六个半州拥有“部分自主权”,其中包括勃兰登堡州(与首都柏林一起组成联邦州),萨克森州和图林根州。它们可以自主决定税收和预算事项,但需由联邦议院批准。
3. 五个州完全受联邦政府管辖,包括马格德堡州,下萨克森,石荷洲,萨克森-安哈尔特和不莱梅。这些州的政府机构必须按照联邦政府的法规设立。它们的税收和支出须经联邦政府批准。
4. 四州没有获得任何“自主权”或“部分自主权”。它们是安哈尔特-沃波尔多邦,梅克伦堡-什末勒,梅克伦堡-拉伦堡,以及弗雷堡。除了拥有特殊历史地位的邦以外,现在的邦都是根据基本法第29条于上世纪50年代陆续成立的。 除了上面所说的自治程度和管辖权的种类外,各州之间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差别还由于历史原因、地理环境、民族构成和文化传统而存在巨大差异。例如,首都柏林虽是个大城市州,但它的人口和面积仅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1.8%和1.9%。而面积和人口在全国都名列前茅的黑森州却只有100多万居民,不到全国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