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律和中国区别吗?
英国是普通法系国家,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 所谓普通法系指的是以英国为中心,由英国向外扩散影响所形成的一个传统,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等英联邦国家以及亚洲的缅甸和马来西亚都受到英国法的影响。这些国家在立法的时候都会以英国为本尊,进行有选择的移植。当然也有不照搬英国的,比如印度就自成体系,但影响依然很大。而英国本身也是一个注重法律的权威和稳定的国家,虽然英国的历史上有过严重的侵犯人权的情形(比如镇压宪章运动),但英国的法律是比较尊重和保障人的权利的,公民的权利义务主要规定在宪法和成文法中,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起辅助作用。
大陆法系是以法国为代表,强调成文法的典则性,法律主要以成文法典的形式出现,法律适用一般采用演绎推理的方法。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是,大陆法系强调法律体系的完整性,而英美法系比较随意,只要不违背宪政的基本原则,可以随意移植别国的法律法规。大陆法系更强调公平和理性,而英美法系更看重实际经验和个案处理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