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哪年成立的?
1940年,美国国会通过《移民与国籍法》成立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负责管理美国的移民制度并向申请人发放相关许可证、执照等文件以证明其身份。 作为美国国土安全部下辖的机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行使的权力包括审核申请人类别、签发有关许可、拒绝或撤销许可的申请并发出通知等等。
在美国所有部门中,移民局有权拒绝任何人的入境请求,是拥有最大授权的政府机构之一。 除了为绿卡持有人和拟移民申请者提供支持服务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还负责对以下情况进行评估:
• 是否属于合法入境;
• 在美期间是否违法;
• 是否有资格获得公民身份;
• 是否应该被驱逐出境而无需提出上诉。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处理超过570种不同类别的申请,这些申请涉及美国移民法的各个领域。所有申请的审查由局内的多个部门分别进行,这些部门有:
• 中国事务处 (CBA) –主要负责来自中国的申请案的审批;
• 美国签证办公室 (VO) –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的非移民签证案件的审批;
• 移民审批部(MP) –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移民案件的审批;
• 行政审理部(ADR) –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移民案件的上诉和处理程序;
• 情报搜集和分析部(OSA) –主要执行反恐怖主义和反间谍任务,同时负责调查移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