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移民父母可以去吗?
首先说一下,父母是绝对不可能作为附属申请人随同孩子一起移民到德国的。 原因是德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申请德国移民之后,需要注销中国国籍,加入德国国籍。
如果父母作为附属申请人一同申请的话,那么在父母拿到德国永居身份的时候,就同时具备了中国国籍和德国国籍,这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不行。 但是!!! 如果父母不愿意注销中国国籍而保持双重国籍状态的话是可以跟随孩子定居德国的,只不过不能获得德国绿卡,而是以探亲签证的形式进入德国,每年都需要续签。
或者也可以申请欧盟家属签证,但是该签证是有期限的,5年或者10年不等,到期之前必须在欧洲居住满一年(可以选择任何一个欧洲国家连续居住满一年)才能继续在欧洲生活;如果不按期住满一年,那么就需要离境了。 另外就是办理家庭团聚移民,前提条件是孩子已经取得了德国永久居留权而且已满18岁。在这种情况下,父亲/母亲可以作为团聚移民的申请者提出申请,但是需要满足在境内无亲属担保的条件。
以上三种方式都是父母陪读移民德国的方式,各有优缺点,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德国移民父母申请一般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德国留学子女申请父母陪伴,此种申请要求留学生满18岁;每年收入达到欧盟平均标准的1.5倍;无犯罪记录,并且每年收入要出具所在国的税务证明来显示收入的真实度。只要在德国生活的子女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就可以为父母申请陪伴签证,一般陪伴签证是为2年的多次入境申根签证。这种情况下需要留学生为父母提供在德国的住所,并且在申请人父母到达德国期间要为父母提供生活保障金。
第二种情况是父母团聚申请,这种申请属于永久居留申请,申请的条件有以下几条:申请人的子女必须有德国无条件永久居留权,这个申请权在德国政府的很多部门都是可以申请的;居住地在德国的子女能为父母提供不小于28平米的住房,并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满足生活所需,能够支付申请人父母去德国的所有的费用; 申请团聚的父母,男的年龄必须年满60周岁以上;女的年龄必须在年满55周岁以上;申请人父母没有犯罪记录;申请人在到德国后的一年时间内要经过德国政府的语言考试和生活来源是否正常等审核后,在一年以后可以申请德国的的永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