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在加拿大怎么办理?
“黑”在加拿大,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斩后奏”式,即申请人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先获得签证,然后赴加,这种方式风险较大;另一种是“按部就班”式,申请者以旅游身份合法入境后,再转工签或学签,这种方式比较稳妥。 通常而言,人们说的“黑”往往指的是第一种情况——违反移民法的规定,未经合法手续申请居留而进入加拿大。
这类申请一般属于临时居民签证(Temporary Resident Visa)的范畴。 持有临时居民签证者可以在加拿大居留、工作或者学习,但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合法留在加拿大:
1. 必须拥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在加期间的生活费和学习/培训费用,以及返回原籍国的费用;
2. 不得从事任何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从政府领取收入;
3. 在签证有效期届满之前离开加拿大。 如果需要继续留在加拿大,则必须在签证过期的当天或者当天晚些时候以合法的身份向移民局提出申请。如果申请未能获得批准,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申请最终败诉,也不会因此而被驱逐出境,移民法院将驳回移民局的驱逐令。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将被责令限期遣返,即通常在判决后的60天内离开加拿大。
不过,即使申请了工签和学签,一旦被发现申请人是有意隐瞒真实职业或者学历,以虚假材料骗得加拿大永居身份,不仅会遭拒并且会被注销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