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美国陪读配偶签证怎么办?
1. 陪读配偶(F-2)的签证在美国属于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通过面试才能获准进入美国。由于这种身份的居留是限制性的,因此,申请人的身份要定期更新,并须有明确的回国计划。
2. F-2的身份是依附于学生(F-l)而存在的。因此,在申请人的身份更新的时候,往往需要学生的协助和担保书。
3. 在中国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没有F-2签证,而且也不受理F-2签证申请。申请人应到美国的驻外使领馆办理。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及沈阳设有美国使馆;而在香港和美国居民也可以直接申请赴美的签证。
4. 除了护照外,申请人还应准备下列材料: (a) 学校录取信正本;
(b) I-20表格。I-20表是一种官方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在学校学习的事实和在美身份。此表的有效期为一年。申请人应当保存好每份已填好的I-20表格的正副本,并在上面签名。当申请人转换身份时也应将原I-20表格送交移民局以作为完成身份的凭证。
(c) 经济担保书正本。
(d) 财力证明。申请人可以证明其财力来源的文件包括银行存折、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或所得税申报表等。
(e) 配偶的护照照片一页以及结婚证复印件。
另外,如能提供个人简历则会增加申请批准的机会
5. 目前赴美探亲或者访友的申请者比较多,但领馆对两者的审查标准大致相同。所以申请人如果被问到关于亲属的问题时应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不要夸大或隐瞒事实真相。
6. 关于面谈的程序可参看有关资料。一般说来,面谈时要沉着冷静,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但又不能含糊不清,以免引起误解。
7. 如果获得签证后,入境时海关官员可能会问一些简单的问题,如来美目的为何?何时离开美国等问题,只要如实回答一般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