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可以强留学生吗?
据悉,印度一工厂强迫未成年女学生实习,引发社会强烈谴责。其实,在国外,这种事情并不是罕见的事情。据调查显示,2009-2010年度,德国一工厂8名越南女佣遭虐待;2010年,日本一制鞋厂强迫中国女学生打工;近两年来,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也先后爆出过类似的事件。那么中国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2002年,河北邯郸市广泰中学十几名初中毕业生到广州市第三制药厂实习,被厂方拖欠两个多月的工资和路费等逃回学校;2008年,山东淄博一技校26名职校生被派到山东淄博张店区企业顶岗实习,却面对“隐性就业”的困境;2011年,7名河南安阳女孩被洛阳一职业学校忽悠到洛阳工厂实习,4人在厂里非人待遇,甚至遭遇男职工深夜强脱衣服;2012年,山东青岛一职业学校数百名学生被派到青岛的一家电子厂“实习”,同学们每天上班12个小时左右,工资却低的可怜。
每一年,都有着类似的事件发生,而这已经是历史常态化了。我们暂且不提国外发生的事情,光国内的,这几年就发生了不少了。而这样的事情往往没有被披露时,同学们都是默不作声的。为什么会这样呢?
其一,自卑心理。我国经过多年的扫盲教育,已经基本解决了文盲问题。但是劳动观点薄弱,没经历过劳动,不懂得劳动的艰辛与苦累,很多学生根本体会不到工厂的苦与累,更别说知道累和伤害。他们认为只要是学校分配的,哪怕是坐牢也要去,这是一种自卑心理在作祟。而正是这种心理,让他们敢怒不敢言,加之没有权益意识,自然而然的服从安排。
其二,畏惧权势。这些学校大都依附于当地强大的企业,学校就是企业的一个附属,而企业一般都是当地的强势企业,学校和企业通过联手来赚取学生的钱,一旦学生反抗,他们可以掌握学生的生杀大权。面对强大的企业,小地方出来的学生,尤其是农村的孩子只有屈服;而有的孩子屈服之后,得到的结果并不是很好,就开始自暴自弃了。
其三,金钱诱惑。绝大多数的家长都是来自农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他们深知上学的机会来之不易,再加上孩子是家庭的全部希望,不论贫穷还是富贵,都不会让孩子放弃上学的机会。而工厂却利用这一点,以高额的实习工资利诱学生。
其四,害怕不实习就拿不到毕业证。这是工厂最厉害的一招,不实习就不给毕业证书,现在很多学校都是打着实践技能的旗号在强制学生打工,学校与企业合作,进行技术实践,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不能明抢。
其五,学校保护。不管学校有没有派学生去打工,当学生去诉苦时,学校总会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这是企业方面的意见,学校方面也只能配合。”学校总倾向于保护企业,毕竟是学校创办企业,企业是学校的经济来源,这是校经济的命脉。
其六,不和谐的家庭环境。有些孩子家庭情况特殊,父母离异,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有些家庭很和睦,但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孩子生活在学校等。孩子缺乏人照顾,很希望通过这样的机会去实践。
我们暂且放开这些原因不谈,我们看看这件事情的本身。据网友爆料,巴基斯坦有一名21岁的女性实习生,因没完成老板给定的任务,被关鸡笼;法国一名16岁少年到工厂打工,因拒绝扫厕所被关禁闭。那么中国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多年前,北京动物园附近的几个中学,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当年,因为动物园周围几个中学的应届中学生的寒暑假社会调查活动影响到了动物园商业区的游人的数量,引起商家们的强烈不满,于是商人们便授意动物园的管理者,以罚款的名义,强行从学生的游人中扣除钱来。从表面上看,这一来是为了避免中小学生影响商业区的游人的目的;二来是为了罚学生款,而实际上,这一则是为了维护商业区豪华舒适的环境,二则是为了罚款获得钱款。很显然,这是一个强制服务。
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未经劳动者同意,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要求劳动者实施雇主规定的业务以外的活动。
如果,劳动者在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由于需要,经职业技能培训部门和企业两方商定,可以将培训期间劳动者的部分工作时间,用于进行有报酬的社会实践,而这时候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执行。
所以,当上海某职业技术学院(或附属中技)强迫女学生去工厂打工时,应该立即得到制止。工厂可以聘请校外的实践基地,或者聘请学校的学生做寒暑假工,为什么非要学校的学生去工厂里做工呢?这个学校的行为十分蹊跷,背后原因值得深思。而且,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劳动者付出劳动,但须以不低于劳动者在业余时间提供的劳务为报酬,给予劳动者全部工资外,还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保障。很明显,这个学校的行为已经违法了,强迫打工,获取利益,难道这个学校的董事长校长不知道么?明知故犯,难道就不怕法律制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