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证明去哪换签证?
有学生拿到美国大学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后,可能出于种种考虑,不想去美国了,打算去其它国家。那么,已取得的美国签证是否还有效?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签证?
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是一种个人要约,当事人是否有遵守该要约的义务,取决于当事人自身的情况,尤其是经济能力。如果有了新的目的地,不去履行与原签证相对应的国际 educational activity, 那么原有的签证就会失效。
失效的签证不能直接使用,应该向移民局申请办理放弃签证的手续。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规定:”任何人取得入境签证后,如欲改变其原入境目的地,不论原来所持何种签证,均应在其新目的地找到肯接收他的新雇主后才可启程前往新雇主所在地方,否则,该签证即告失效。如签证申请被移民局核准,会将本户名通知签证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此通知起十天内,自费前往移民局指定地点(一般为使馆),办理拒绝签证或者注销其原签证等手续,否则,移民局将根据需要将签证撤消。
如果是因为经济变动,学生本人可以支付相关费用,想继续原来的美国留学签证,有没有别的途径可以处理?
美国移民局政策:如果学生因故放弃录取通知书,需要尽快通知美国移民局。学生可办理退出签证,取消原先的签证。申请人必须亲自到美国国移民局(USCIS)驻地(即受理签证申请和发放签证的机构)办理注销签证手续。
1。办理时间:一般是3个工作天。(根据申请者人数、申请表填写情况、材料准备情况和申请者的身份等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2。办理程序:第一步:您需填写一份《自愿放弃境外递解回国申请表》,此表格必须由申请者本人在现场填写。
3。所需材料:(1)一张最近半年内拍摄的2 x 2英寸(5.1 x 5.1厘米)免冠彩色照片。(2)一份详细注明辞职计划或个人经济变化的个人陈述信函。
4。注意事项:您必须亲自到移民局办公室办理放弃签证手续。不能通过邮寄、他人代理或传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