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留学奖学金要交税吗?
1、外国留学生在学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留学生取得奖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62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税的以外,所有外国来华留学生从学校获得奖学金是由学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第二条规定,对留学回国人员在免税限额以内取得的一次性奖学金和月度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免税金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确定。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对于免税限额以内的奖学金收入,应当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超出免税限额的奖学金收入,则应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这里要注意一点,并非所有的国外学校的奖学金都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4号)规定,下列境外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被境外院校录取后,在校学习期间或毕业后实习期间,取得的属于应税所得的奖学金、助学金等。
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奖学金收入才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
1.符合免税条件;
2.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并备案;
3.颁发的项目有明确的入学条件且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