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什么留学生政策?
谢邀~之前写了一篇关于上海的落户政策 (点击量破千,看来大家都很关心这个问题呀!) 为了大家方便阅读,直接上政策原文!
1.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规[2015]89号)
2. 《上海市引进人才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人社力[2013]76号) 第一类人才
第二类人才 第三类人才 注:以上两类人才可直接通过网上申请,具体链接如下: 留学归国人员登录“留学人员引进审批系统”录入相关资料信息并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信息进行初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审核是否符合落户条件,审核同意后出具《具有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审批意见书》;
由上海市公安局制定落户地址证明文件,并向已具备落户资格的留学归国人员发放户籍材料。
Tips:
1、以上政策适用于回国后首次来沪工作的留学人员。
2、对于回国后曾在其他省市就业又回沪就业的留学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落户: (1)在上海有社保缴纳记录且近6个月持续在上海缴纳;
(2)在外省市无社保缴纳记录但在上海有完税证明的个税缴纳记录且近6个月持续在上海缴纳。 提供以下材料至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四)两寸照片一张;
(五)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