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护照如何办理?
1. 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一)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若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华侨,则还需提供有效旅行证件及签证。
(二)填写申请表并签名按指模。
(三)内地居民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在申请当地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或经批准有接收资格的学校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四)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相应复印件。
(五)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身体健康检查,并填写相关表格。
(六)缴纳费用。 持外交、领事护照的外国人申请护照,免交证件照片,由受理机关无偿制作。
2. 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证
(一)本人携带旧身份证、旧护照(如有)和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公安分局办证大厅申请。
(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交材料。
(三)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
(四)采集人像信息,录入指纹信息。
(五)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六)办理临时身份证(可选)。 如果急用可以同时办理临时身份证,当天就可以拿到,费用10元。 注意事项:
• 办理上述手续必须在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办理。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公民,不得签发护照或者给予入境许可,并在必要时依法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 对从事刑事犯罪、邪教组织和毒品犯罪的,以及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等犯罪嫌疑的被羁押或被监视居住的公民,公安机关除对其个人采取保护措施外,还应当通知出入境管理等部门暂停当事人出国(境)或取消公民出国(境)身份,以防止其逃避刑罚、追究或执行其他国际合作协议。 对已被通缉的公民,任何有关机关不得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