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归国移民需要什么手续?

官军哲官军哲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最近,《中国出入境证件便利措施》出台并实施,引起了广大华人的关注。 该措施主要涉及中国公民出入境或者返回国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流程的优化和简化,包括实行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推出电子签证等。 随着这一措施的实施,办理护照会更加便捷。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除中国公民身份资料外,还有包含出生证、结婚证、离婚证或丧偶证明,以及经认证的国外居留证件、当地住址和联系方式、入境事由等材料都将作为申请人旅行证件申请的必要材料之一。 在部分情况下还需提供相关补充材料,如申请护照有效期满换发或证件项目变更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家有关部委和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的优先审批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于申请人有提供申请材料不实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并将违法信息通报相关部门,记入公民个人征信系统,供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及政府机构等部门予以参考。

对于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非法移民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早在2019年7月,为了进一步推进海外侨胞回国办理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就联合发布了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便利措施》。 此次新实施的《 》,对2019版政策进行了完善和优化。 新政策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内容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放宽部分人群申办出入境证件的限制条件 此前,申请人因出国定居、外国人永久居留、留学入学等原因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以下简称“普通护照”)的,必须交验境外居留证件。但考虑到我国公民在港澳区域、台湾地区及外国长期居住的实际情况,新政取消了上述情形申请人提交境外居留证的限制,调整为申请人只需提交境外居留情况说明即可。

同时,取消外地户籍人员申请办理普通护照需要提交居住证的限制。 也就是说,持有港澳台通行证就能办。不需要再提供国外的居住证了! 另外,在新政策下,申请人因出国境旅游、访友、参加商务会议、赴港澳台地区商业活动等短期探亲访友,申请签发有效期不超过14天的护照,不再需要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而是只凭身份证明文件即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优化留学回国人员办理行程单(学历认证书)的认证服务 为解决留学回国人员因工作出差、探望配偶、探望子女、复转退伍军人安置、投亲靠友等情况需办理行程单(学历认证书)的问题,新政策提出将对能够提供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原件的留学人员,不再要求必须回母校开具相应证明。

通过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核查后,将学历学位认定结果告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加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印章即完成认证程序。

推行电子签证,实现网上申办 新政策明确,要推动实现外交领事职能在线办理,鼓励使用电子化材料申报方式,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为此,将先行启动电子签证试点,届时,申请人可登陆官网在线递交申请的电子签办理平台. 通过审核后,申请人将获得电子签证,并在口岸自动放行。

庄玉珠庄玉珠优质答主

华侨回国定居,拟定居地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按《广东省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办理,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受理华侨回国定居申请的机关为拟定居地的县(区)政府侨务部门。受理申请时应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本人回国定居申请书。

(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旅行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华侨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

(三)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绿卡、枫叶卡、回国定居证明等)及其中文翻译件。在国外合法定居,是指华侨在境外已取得永久居留权,或者虽未取得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权(以入境时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

在国外有关州、市、县有永久居留权(不限于某国首都)或者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权的,也可以视为在国外有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指拟定居地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者由房屋产权管理单位出具的公房租赁凭证)、或其它实际住房证明(由拟定居地派出所出具)等。

申请人在拟定居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在拟定居地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凭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产权证明,在其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家庭户)上落户;既无合法稳定住所又无处落户的,可以在拟定居地公共集体户或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家庭户)上落户。

(五)2英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审核、审批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人回我省办理回国定居的,应向拟定居地县级侨务部门提交申请(在国外办理的申请向原户口所在地县级侨务部门提交),县级侨务部门应及时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报送市级侨务部门。

(二)市级侨务和公安部门对申请人上报材料分别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于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县级侨务部门。如需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可请同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助调查申请人在国外的定居情况。审核通过的,由市级侨务部门将申请人证明材料和反馈情况一并报送省侨务办公室;审核不通过的,由县级侨务部门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三)省侨务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同意的,同时签发《华侨回国定居证》,并通知市级、县(区)级侨务部门和同级侨务公安部门;不批准回国定居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通知市级、县(区)级侨务部门。县级侨务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三、办理回国定居程序。

申请人收到批准定居通知后,应当在回国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批准定居的通知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明到拟定居落户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常住户口手续。定居落户地派出所收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和上述材料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常住户口手续。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