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可以同性结婚吗?
在加拿大,任何公民或永久居民都可以申请注册伴侣关系(Common-law partnership)。 伴侣关系是一种平等而长久的人际关系,它允许人们建立一种和婚姻关系相似但却不是婚姻的关系。虽然它并不像婚姻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在很多方面它与婚姻具有同等的效力。 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论他们的性别是谁,都将被授予同样的权利并承担相同的义务。这意味着同性恋者可以在加拿大建立与异性恋者一样的长期亲密关系并且有机会通过合法程序将这份感情固化。
2005年以前,加拿大没有立法承认同性婚姻,但是不禁止同性伴侣之间的结婚登记。 2005年7月14日,魁北克省通过法案承认同性的夫妻关系;同年10月,安大略省通过了一项类似的法案。2005年12月,加拿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以5比4的投票结果裁定,各省有权决定自行决定是否批准同性婚姻或者类似夫妻关系的登记。
2006年3月,爱德华王子省(Prince Edward Island)成为第一个认可魁北克省和安大略省法律的省份,并通过了相关法例允许当地的同性恋人登记结婚。其他省份也相继通过了允许同性婚姻的立法。 在这些省份中,有一些是宗教色彩浓厚的省份,如阿尔伯塔和萨斯喀彻温两省。在这些地区,教会通常拥有给信徒举行婚礼的权力。然而,现在这些省份都已经接受了政府颁发结婚的证书,从而在法律上承认了同性结合。
目前,在加拿大只有努纳武特行政区(Nunavut)尚未通过有关同性婚姻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