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教语言签证是什么?
在2004年以前,外国人来华工作都是需要办理“专家证”的。而专家证的申请条件非常苛刻且复杂(学历、专业、工作单位、发表文章等等)。当时中国的高校普遍比较落后缺乏外籍专家,所以一般只有外文翻译、教授、研究人员这类人才有资格申请到。而且每年全国的外籍专家的名额是有限制的,如果某所高校申请的太多的话,还会被扣掉下一次的申请名额。 而到了2004年左右的时候,国家开始陆续批准一些城市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工作签证了。这些城市的特点是开放程度高 经济发达,比如上海和北京等.其中北京的外籍人士又分为两种:外籍华人(持中国护照)和外国人 (无中国国籍的人) 不过不管是什么签证类型,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只能在外籍人士工作或者学习的单位就业/学习,不能自由活动或从事其他工作收入方式也必须是工资之类的。 所以从2016年开始对外国人签证改革了,把之前的工作类签和学生类的签统一改成了语言类签证L,即Foreigner Language Teacher Visa,简称FVl。
根据新的政策,所有符合下面条件的外国人都可拿到这个新版的L签证:
1. 在国内学校任教或是做助教;或者是国外大学在中国开的分校任教;
2. 持有有效的英语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为国际通用的,可以是TESOL / TEFL / CELTA / TKT等,也可以是教育部颁发的 教师资格证+英语专业毕业证的组合。
3. 在所教课程与学校提供的教学大纲90%以上相符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地在国内教书。 大纲的内容可以从网上查到也可以让雇主提供给你。
4. 如果学校没有提供完整的教学大纲而你又不知道该如何备课的话,则必须去当地的教育部门报备。同时该教育部门也要对学校的师资进行监管和监督。
注意: 如果是去私立的学校打工的话,只要不犯法,是可以不用报备教育局也不用接受其监管监督的。